收費標準

  • 掛號收費通則如下:

    • (一)一般身分(無重大):繳付掛號費100元及部分負擔。
    • (二)福保身分: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 (三)重大身分:需繳掛號費用100元但可免部分負擔。
    • (四)榮民身分:需繳掛號費用100元但可免部分負擔。
    • (五)非門診時段掛號費:
      • 1.一般身份:380元(掛號費300元+部份負擔80元)
      • 2.福保身份:免掛號費 3.重大、榮民身份者:300元
    • (六)員工:免掛號費,需繳部分負擔80元。
    • (七)員工眷屬:免掛號費,需繳部分負擔80元(限父母、夫妻、子女、直系姻親、兄妹,並檢附證明如戶口名簿等
    • (八)門診收費標準表:
      • 身分別 掛號費100元 部分負擔80元
        一般身分
        員工身份 免收
        員工眷屬身份 免收
        重大身分 免收
        福保身份 免收 免收
        榮民身份 免收
    • (九)醫療相關文件申請作業:1090101修訂
      • 項 目 單 價 備 註
        一般診斷書 200元
        甲種診斷書 1000元
        勞保、農保、國民年金、失能診斷書 1000元
        司法用診斷證明 1000元
        外籍看護申請-巴氏量表 1000元
        死亡證明書 0元/5份 第6份起100元/份
        出院病歷摘要 650元 第二份起每份100元
        入院病歷摘要 650元 第二份起每份100元
        病程紀錄 200元 超過10頁每頁5元
        護理紀錄 200元 超過10頁每頁5元
        心理衡鑑報告 200元 超過10頁每頁5元
        門、急診病歷摘要 200元 超過10頁每頁5元
        收費明細 100元
        重印收據 50元 第二份起每份20元
        檢驗報告單 10元 每份10元
        心理課程費 1,300-2,000
        司法鑑定費 18,000元
        藥    品
        Naltrexone 120元/顆

        註:上述價格若有調整,以新公告價格為準。

    • (十)住院收費標準表:

      106.12修定

      • 身分別 分類 病房費 藥費 診療費 伙食費
        健保 一般 依健保規定 依健保規定 依健保規定 每日175元
        福保 依健保規定 依健保規定 依健保規定 繳交伙食差額
        每日45元
        強制 一般 依衛生署規定 依衛生署規定 依衛生署規定

        衛生署補助

        每日150元,

        繳交伙食差額25元

        若核減由家屬繳交

        每日175元

        自費 一般 依健保規定 依健保規定,加收10% 依實際情況 每日1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