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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最新消息】 110年 性侵害加害人處遇人員培訓課程


110年 性侵害加害人處遇人員培訓課程

壹、目的

為培養性侵害加害人處遇人員,面對性侵害加害人有所了解,並針對不同族群的性犯罪評估與處遇能力,進而提升其處遇時專業知能及服務品質,依據「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處遇人員訓練課程基準」辦理18小時核心訓練課程,以建構健全服務網絡,共同防治性侵害事件之發生及預防再犯。

 

貳、辦理單位: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迦樂醫療財團法人迦樂醫院共同辦理

 

參、課程時間

110年12月2日(星期四)09:00-17:30,計7小時。

110年12月6日(星期一)10:00-16:30,計5小時。

110年12月7日(星期二)09:00-16:30,計6小時。

 

肆、課程地點

迦樂醫院7F國際會議廳(屏東縣新埤鄉箕湖村進化路12-200號)

 

伍、參加對象

有興趣投入性侵害加害人處遇之專業人員。

 

陸、課程內容

依內政部101年5月22日台內防字第1010192610號公告「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處遇人員訓練課程基準」,所列課程主題辦理。

 

柒、課程費用

免費參加(限員40員,以確認報名成功為優先),交通、午餐及住宿請自

理。

 

捌、報名方式:

自即日起將報名表填寫完畢後傳真至08-7982487或MAIL至

【calopsyboard@gmail.com】,聯絡電話:08-7981511#818

報名表

姓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

 

服務單位

 

職稱

 

連絡電話

 

 

玖、 注意事項

一、為配合防疫措施,須全程配戴口罩,並測量體溫,如體溫≥37.5度,不得進入。如有發燒、咳嗽、感冒之身體不適狀況,請主動告知工作人員。

二、課程備有茶水,為響應環保政策,將不提供紙杯,請自行攜帶。

三、本次課程將申請衛生福利部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處遇人員訓練課程時數,請學員確實簽到、簽退。

四、此次課程為性侵害加害人處遇人員核心課程,不得折抵每年進階課程時數。

五、課程結束後,將給予結訓證書,請妥善保管,不予補寄。

六、聯絡人:黃素慧 ,聯絡電話:(08)7981511#818

日期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

1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09:00-09:10

報到

 

09:10-12:00

法律及倫理【3】

傅振輝心理師

12:00-13:30

午餐/休息

 

13:30-17:30

性侵害類型及成因【4】

傅振輝心理師

110年12月6日

(星期一)

10:00-10:10

報到

 

10:10-12:00

性犯罪發展及犯罪歷程(一) 【2】

沈勝昂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

12:00-13:30

午餐/休息

 

13:30-16:30

性犯罪發展及犯罪歷程(二) 【3】

沈勝昂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

1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09:00-09:10

報到

 

09:10-12:00

再犯預防(含評估量表) (一) 【3】

沈勝昂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

12:00-13:30

午餐休息

 

13:30-16:30

再犯預防(含評估量表) (二) 【3】

沈勝昂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

最後編輯: 2021-12-01 00:00